113學年度招生
A組
招生名額:2名
各樂器招生名額:
不分主修項目,按總成績高低順序錄取。
主修項目含:鋼琴
聲樂
絃樂(限小提琴、中提琴、大提琴、低音提琴、豎琴)
木管樂(限薩克斯管、單簧管、雙簧管、低音管、長笛)
銅管樂(限小號、長號、法國號、上低音號、低音號)
理論作曲
擊樂
指定考試採計科目及方法:
主修 100%
同分參酌順序:1.音樂(術科)*2.0 2.國文*1.0 3.英文*1.0 4.歷史*1.0
選系說明:須加考術科(音樂)。術科採計項目:主修100%。不分主修項目,按總成績高低順序錄取。
本系課程需要使用到聽覺能力及口語表達能力,考生宜具備相當之聽覺及口語表達能力。
B組
招生名額:12名
不採計術科。入學可選擇A組術科主修或應用音樂主修。
指定考試採計科目及方法:
國文*2.00
英文*1.50
歷史*1.00
同分參酌順:1.國文 2.英文 3.歷史
選系說明:主修應用音樂或古典器樂、聲樂,無須大考術科成績,歡迎對流行音樂編創、歌唱、電腦音樂、古典器樂、聲樂有興趣者報考。
本系課程需要使用到聽覺能力及口語表達能力,考生宜具備相當之聽覺及口語表達能力。